初中初二

那一次,我真感動作文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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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有人爲我送傘之類的事情,從來沒有在我身上發生過,以至於我認爲那些寫雨天送傘的文章都是胡編亂造的,可是有一天,我的看法卻徹底地改變了。

那一次,我真感動

那時候我住在小區裏,到學校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步行大概要走20分鐘左右。那天,雨下得好大好大,天空很黑,就像被一塊巨大的石頭遮擋住了光源,陰沉沉的。我的傘正好爛了,也沒有帶雨衣,繁密的雨點打下來,噼裏啪啦的,看着就很疼。唉,運氣真不好。擡頭望了望鍾,五點半了,再不回去肯定會被罵的。我咬了咬牙,硬着頭皮,揹着沉重的書包,衝進了大大的雨裏。

當時是冬天,很冷。雨打在身上,還很麻。就在我即將暈過去時,雨點消失了,擡頭看,天是粉色的,哦不,那不是天空,是一把傘。一偏頭,是一張乾淨稚嫩的臉,盪漾着清麗的笑容。嗯,有些眼熟,鄰居?好像是的。她手裏打着一把小傘,兒童的那種,手裏提着一個袋子,沒仔細看。大概是出來買菜的。“你沒帶傘嗎?我們倆一起走吧。”

我點了點頭,畢竟我再也不想淋雨了。到家還有一段路,途中要走一段人行道,一個大人走差不多了,雖然是兩個小孩,但是並排走多少還是會有些擁擠。她走在外邊,我走在裏邊。人行道旁邊緊挨着就是車道,時不時會有車輛經過,而那車輪帶起的雨水泥水都濺到了她的身上。“你,沒事吧?”我幾乎是吼着問的,因爲雨太大了,她搖了搖頭,我瞟了一眼她的腿,已經被泥水濺溼了一大片。“那你的衣服褲子弄髒了,怎麼辦啊?”“自己洗。”回答簡短,卻震撼了我。一個六歲的孩子自己洗衣服?雖然驚訝,但是我並沒有表現出來,可能有那麼一點點震驚寫在了臉上吧,可雨太大了,誰會注意到呢?

我倆衣服都髒了,也就無所謂了,直接忽略雨水,加快步伐,平常大概十五分鐘的路程,今天十分鐘就走到了。到了樓下,我才發覺:我身上好像幹了一些,起碼是沒再淋雨了。而她呢?頭髮溼了,水珠滴在了肩頭上,肩膀那一塊全溼了,顏色比以前更深了。見我這麼打量她,她有些不自在了。往樓上指了指:“我先上去了啊。”我點點頭。她便轉身,“噠,噠”,一步一步往上走。她啊,原來那麼瘦啊,那麼小啊。

心裏像是被捅開了一個大口子,有什麼東西正在流出來,暖暖的。哦,我知道了,那個東西啊,叫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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