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初二

我愛我自己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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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渴求得到愛,因爲小時候在父母那裏感受不強。

我愛我自己作文800字

我的父母是聖人型的父母,他們待客人比待自家人還要好,對待同齡的小朋友是友善又偏愛,分享、禮貌、謙讓是我必須要做的事。他們也是不辨是非的父母,被老師批評一定是我的錯,要反思;被長輩批評不論真相,要道歉;和同齡的小朋友打架,要用眼神狠狠地教育我。忍、閉嘴、安靜、退讓,不能無理要求,是我養成的生存法則。

他們讓我感覺,“只有乖巧懂事,纔會被喜歡。”所以我也習慣了每次他人對我的誇獎,“你們家晨晨真的太聽話懂事了。”,每次都是如此。

去開家長會,爸媽要問,“老師,石淨儀在學校聽話嗎?”

老師說,“雖然成績中等,但特別聽話,從來不讓老師操心。”

去親戚家回來父母要問,“晨晨在你們家聽話嗎?”

“聽話聽話,給什麼就吃什麼,哎呦,你不知道我家那個多挑食。”

媽媽和阿姨們聊天也要說,“晨晨小時候雖然身體不好,但就是聽話啊。不好帶,三天兩頭跑醫院,幸好她還算聽話。”

就好像,我只有這一個優點,如果我不再懂事聽話,將一無是處。甚至到後來,我連自己都認可了這個讓我不舒服的優點,把它當成親密關係裏我的長處。

“我比其他女生都聽話懂事。”這是多麼可憐可悲的一個優點。它根本就是一個讓步,是我想要彌補其他方面的不足作出的主動讓步,但是我真的在其他方面不足嗎?沒有!我明明不需要懂事,也可以被愛被喜歡!

但是我不自信,非常不自信,有時候片刻的自信必須自己或者別人的再三肯定。一件事對方沒有肯定那就是做得不好,對方提意見那就是做錯了,對方持否定意見那就是大錯特錯。我會輕描淡寫自己的進步,但是嚴厲批評自己的缺點,就像小時候父母對我的態度一樣。

我問自己,懂事我開心了嗎?沒有,反而很委屈。懂事久了,我就發現身邊人都習慣了,我也就失去了任性的資格,連偶爾都不行。

但我就是任性啊,就是一個不懂事的小女生,不爽的時候內心毒舌得不行,不開心了喜歡大吵大鬧,喜歡購物名曰獎勵自己,想做的事立刻要去做。

我問博哥,“如果我不像以前一樣懂事,你還會喜歡我嗎?”

他回答,“我不知道。”

我在日記裏寫,“果然只有懂事纔會被喜歡。”然後想了想覺得不對,這是我消極的想法,不是真的。

重新寫:“我不需要委屈自己討誰的喜歡,我不懂事也一樣值得被愛,我永遠都會愛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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