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初一

我願意作文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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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一即將到來的那幾日,我格外雀躍,東跑跑西跑跑地去找好吃的零食——但不是給我自己買的,是我與摯友約定好了,要送她的禮物。

我願意

摯友是我小學同學,從小關係便不賴,更是升入同一所初中,雖然班級隔了一層,可我總願意在午休前的那段時間跑到樓上去找她,兩個人坐在一起說說話兒,分享分享我帶的水果,就足以讓我心滿意足了。

可是在六一的前一天晚上,我買了一大袋子的零食回到家時,媽媽卻問我,這樣是否值得?

不明就裏。給喜歡的同學送六一禮物,難道還需要問是否值得?我們倆既是小學同學,又是初中同學,情誼也不曾因班級不同而被沖刷殆盡,這已然足夠難得,何必問值得與否?我願意就足夠了啊。

於是第二天我便提着那我一大袋子零食去了學校,我沒有忘記她眼底星辰一般的驚喜,這樣便心滿意足了。於是我倆那段午休前的小聚,明面兒上都在互相嫌棄,嫌棄我明信片字醜啊,嫌棄她畫我畫得一點都不像,醜得要死……但是暗地裏,卻是真的開心着的。

歸家後和媽媽說起今天她的反應,媽媽卻出乎我的意料,反問我一句她送了我什麼。送了什麼呢,一張把我畫得超醜的明信片,僅此而已。媽媽近乎於憂心忡忡地問我一句:“你最喜歡她,她卻不像你一樣也最喜歡你……值得嗎?”

“我也有其他很喜歡的閨蜜啊,又不是隻喜歡她,她有別的比我關係更好的人也正常。”我努力爲她開脫。“可是‘很’和‘最’不一樣,而且還是天差地別。”媽媽的這句話,讓我半天沒有說話。

良久,我才輕輕嘆了一口氣:“友情,從來都沒有什麼等價交換,我最喜歡你,不是爲了逼你拿同等的喜歡回報我。”

就是這樣的,即便在我的生日,她送我的禮物也只是在學校廣播爲我點了一首歌,可是我覺得那已經很好了,因爲有她的心意在裏面,所以我願意不收那些生日禮物,而是和她一起把這首歌聽完。

在媽媽看不到的地方,她也有許多的閃光點。在我難過的時候,她沒有付之一笑的一筆帶過,而是認真的安慰我。也是她,願意把我所迷茫的前途一點點和我說。這些美好的都在我的記憶裏閃閃發光,又何必談什麼值與不值?更何況“千金難買我樂意”,可我不必花千金,就能買得她的驚喜,而看着她的驚喜,也會令我滿足,那一刻的我感覺施比受更快樂,這難道還算不值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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