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初一

在心田種下自己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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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一名反方辯手,我的觀點無疑是“偶像崇拜弊大於利。”

在心田種下自己

上一位正方辯手所言的“偶像崇拜能給青少年帶來榜樣的力量,使青年有不斷追逐,靠齊偶像的動力,促進青年的進步與成長”的觀點,的確存在其合理性。但是依我之見,這種偶像崇拜帶來的動力是最爲低等的。若將人生追求也按王國維所言的三種境界分類,那麼偶像給與青年人生追求的意義與價值連“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之境界也未曾達到。

爲何這麼說?“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於人生的追求而言可認爲是一位思想先進的青年有明確而堅定的目標。而偶像崇拜也有着明確的目標在前方,但與先前所言的目標相差甚遠。蘇格拉底曾言:“人是萬物之靈。”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用自己去衡量世界而不是用他人來衡量自己。偶像崇拜則恰恰將我們自己置於偶像“高大”的陰影之中,無論我們怎樣進步,始終無法擺脫這種束縛。由此看來,偶像崇拜所帶來的動力,只具有短暫效果,於青年的長期發展不利。

那麼,我們何不在心田種下自己?將偶像放在心中,永遠如一塊巨石橫亙在心間,制約我們的成長。而在心田種下自己,便是真正意識到自己是自我精神的主體。或許這樣才能稱之爲“衆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此爲何意呢?是我們在大徹大悟之後終於意識到我們內心所追求的物質,目標不過是雲煙,真正值得追求的是我們的精神境界。於魯迅而言,當他終在中國同胞笑看國人被殺的荒謬鏡頭下驚醒時,他意識到,自己內心真正所追求的是喚醒國人墮落扭曲的靈魂,如驀然回首,魯迅果斷棄醫從文,從此走上另一條滿布荊棘的不歸路。事實證明,即便走上這條路註定渾身染血,但都值得,這樣一種一往無前纔是“衣帶漸寬終不悔,爲伊消得人憔悴。”

偶像崇拜已遮蔽了太多有志青年的灼灼目光,我們應該從此刻起,拿走心田的偶像,種下自己,爲人生所追求的不斷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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