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級

我的日記我做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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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寫日記,無論發生什麼事都會記在上面,作爲永久的回憶。可是,我寫日記好像成爲了媽媽的福音,因爲我只要一寫完,她就躡足潛蹤,過來看我的日記。

我的日記我做主

一天,課外班老師叫我們回去寫一張很難的模擬試卷,明天帶過來。我生氣地想:哼,這麼難的試卷,折磨人啊!於是我就在日記本上好好的發泄了一通。心情頓時舒暢了許多。第二天早上,媽媽爲那件事大罵了我一通,我反應過來了:啊,日記本我忘記發到抽屜裏了!

爲了不被媽媽看見,我去離家不遠的商店裏買了一本帶鎖的日記本,得意地想:嘿嘿,這樣媽媽就不會看見啦!有一天,爺爺忘記給我買橘子,而我特別喜歡橘子這個水果。於是我就把這件事寫到了日記本上。把鎖給鎖好。第二天早上,媽媽又大罵了我一通,我惱怒地想:哎呀,我居然沒有把鑰匙放到抽屜裏,她準是把鑰匙對上了!

我在看新聞的時候,發現了一條法律條文:“《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一條,成年人不可侵犯未成年人的自由權、隱私權……”看到這裏,我想:嗯,我把這條給媽媽看!

晚上,我把這個法律條文給媽媽看,我用責備的口氣對媽媽說:“媽媽,你三番五次地偷看我的日記,我足可以說你侵犯了我的隱私權。現在我已經長大了,不再是那個小屁孩了,你應該尊重我,如果你有什麼機密的東西,我三番五次地偷看,你會高興嗎?換位思考一下吧!”媽媽沉思了一會兒,說:“那好,媽媽以後不會沒經過你同意,就去看你的日記的。好嗎?”“好。”

從那以後,媽媽再也沒有沒經過我允許就偷看我的日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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