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級

我不再___爲題寫一篇作文550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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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從小就對每件我喜歡的東西都非常珍惜的人,一支小小的水筆、一張精美的卡片,我都會好好地保存收藏着。就連我五六歲時的玩具,現在都還儲藏在我的百寶箱裏。

我不再___爲題寫一篇作文550字

不管在什麼方面,我都像個“守財奴”一般。一顆好看的糖果,我會不捨得吃,一直放呀放,直到過期了,都忘記去吃掉它;平常的日子,媽媽給我的零花錢,我也不捨得花,一筆筆攢起來,可是到我想買的東西都賣完了,我也沒有花掉這些錢。媽媽總是跟我說:“錢賺來就是要花的呀,不能這樣守財,這種習慣不好。”唉,“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想改也改不掉這個壞毛病呢。

這不,上週我們班舉行了一場積分拍賣會。同學們一個個都很激動,吳嚴卓和方啓墨爲了自己喜歡的拍賣品“100,120,150”地叫喊着,還握着拳頭爲自己打氣,臉都漲紅了。而我,身爲當時班裏的“第二首富”,卻不肯叫高價,死死地守着自己的積分,不捨得花掉。當出現自己喜歡的拍賣品時,我也只是稍微地叫了幾次價。可有同學再報出比我高的分數時,我又閉了嘴,實在是心疼自己的積分呢。或許當時被汪老師看到了,她對着全班同學勸我道:“溫暖,積分留着也沒有用,它不能變成實質性的物品,還不如豁出去把它用掉,可以再賺的嘛!”我聽了本來也想大手一揮花掉它,可是我的“守財”病又犯了,心中彷彿出現了兩個小人,一個讓我快快花,一個讓我緊緊守,他倆爭論不休。這時候,輪到拍我最心愛的零錢包了,一個已經高價被同學秒拍走,還剩下最後一個。當我叫價到了200分時,李煜祺又出價260分。關鍵時刻,我心中的那個讓我花掉積分的小人竟然被打敗了,我與我最想要的禮品擦肩而過。唉,內心既後悔又懊惱。

在拍賣會結束後,看見別的同學一個個拿着心愛的戰利品,我很不甘心,還是想要心心念唸的零錢包。就走到李煜祺面前,不好意思地問他:“李煜祺,這個零錢包幾百分可以轉賣給我?”李煜祺出了一口價:“400分。”我大吃一驚:這人太坑了,買來才260分,現在卻要賺我140。唉,要不豁出去算了,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我拿出了400積分,挺捨不得地交給了李煜祺。但看着到手的零錢包,心裏挺開心的,就沒有什麼好後悔的了。

那一刻,我戰勝了自己。我也瞬間想明白了,任何東西,該花就花,該守就守,再也不需要做“守財奴”。畢竟,每個人都不想錯過值得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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