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三年級

我的寵物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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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寵物店,我一眼就看到了它:3個月大,萌萌的,金黃色的絨毛蓬鬆柔軟,鼻頭圓圓的,兩隻大耳朵撲扇撲扇,一見到我就往我身上蹭。我抱起它,它就舔了舔我的手,一臉無辜的表情……我瞬間被它萌暈了,就你吧,金毛狗,小麥,跟我回家吧!

我的寵物

都說1歲以內的金毛是惡魔,1歲以後纔是天使。這個小惡魔果然會折騰,它咬爛了桌腳,撞翻了椅子,門開一個縫,它就“嗖”地逃了出去……你在後面叫它,它會停下來,回頭看看你,然後跑得更歡,直到跑夠了,才呼哧帶喘地跑回你腳邊,趴下,一臉認錯的表情。

照顧它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的個頭長得很快,沒幾個月就是一頭大型犬了。每次遛它,我都得緊緊牽着它,怕它嚇到公園裏的路人。但它一點都不能體會我的苦心,見到人就搖頭晃腦想跟人家親熱,有些怕狗的人嚇得驚惶而逃,我和爸爸媽媽一致認爲,小麥得學規矩。

訓狗,是爸爸的拿手活。手裏拎一根香腸,“坐”,爸爸發了指令。小麥一臉糊塗的樣子。爸爸拍拍小麥的屁股,它立刻心領神會,乖乖坐下,然後眼巴巴地盯着香腸。爸爸掰了一小塊給它,它喜滋滋地吞了下去……如此反覆,一根香腸還沒掰完,小麥已經學會了坐,好姑娘!

小麥特別聰明。短短兩週內,它就學會了坐,立,臥,握手……最讓人好笑的當我的手呈手槍狀指着它,嘴巴里“啪”一聲,它就會瞬間臥倒,翻身,肚皮朝天,一動不動地裝死。每當這時,我們的身邊總是圍滿了人,連那些怕狗的人都感慨:“怎麼這麼聰明!”

小麥豈止是這點聰明,它還會數數。我伸出一根手指,問:“這是幾?”它會叫一聲,兩根則叫兩聲,三根則叫三聲,再多,它就會犯傻。最讓人感到神奇的是它會創坑藏食。有一天早上我給它買了10個小籠包,它竟叼起小籠包在公園裏轉,然後在一棵樹下刨坑。當我發現它用鼻子把小籠包拱進坑裏,再拱土埋好時,我目瞪口呆,再丟一個,它如法炮製,換個地兒藏,有時明明藏好了,又不放心,再挖出來重新藏。更神奇的是,等到傍晚我再次遛它時,它準確地刨出小籠包,吃掉。厲害吧?

還有一件事,我家小麥愛吃草。公園裏有一種草它很喜歡,每次找到,吃得可歡了。每當此時,我總疑心自己養了一頭羊!

我家的小麥怎麼樣?是不是你也喜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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