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三年級

我的拖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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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給我買了一雙拖鞋,我已經穿它好久了,它儼然已經是我的好朋友了。

我的拖鞋

我的拖鞋渾身上下毛茸茸的,穿在腳上特別舒服,特別是在冬天,能讓我的小腳時刻保持熱乎乎的。鞋面上畫了一個酷酷的閃電麥昆,它正開在賽道上,極速馳騁呢。鞋面上還寫着“95”兩個數字,應該是麥昆的車號吧。鞋幫是一圈藍色,跟紅色的閃電麥昆搭配起來,顯得特別酷。鞋子內裏是紅色長毛絨,這樣,我的小腳更不怕冷啦。我的鞋子不僅外表好看,走起路來還特別舒服,特別是碰到有水的地面,也不會讓我滑到。媽媽說,是因爲這雙鞋子是純橡膠底,結實耐磨又防滑。

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換上我的麥昆拖鞋,然後在家裏來來回回走幾圈。媽媽笑話我,說我敝帚自珍。我不懂這個詞語的意思,媽媽告訴我就是特別珍愛自己的破拖鞋。我很生氣地對媽媽說:“我的麥昆拖鞋纔不破呢,我最喜歡它。”媽媽看我真生氣了,纔過來安慰說只不過是一個玩笑。現在,你知道我有多喜歡它了吧。我是絕對不允許別人說它的半點不好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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