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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121天》讀後感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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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幾天,媽媽在網上淘到了一本書,書名叫《地下121天》,一看書名,我的好奇心便一骨腦全涌了上來。爲什麼是地下?主人公難道是動物?121天中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地下121天》讀後感600字

爲了解開肚裏的迷團,我迫不及待地打開了書,越看越入迷,不住地爲男孩史雷克捏了一把汗。

有人說,這是一部堅韌強悍的都市小說,同時又溫暖而感人。這話說的一點兒不錯。服務員與店老析十分熱情,時時刻刻都想着怎麼讓史雷克過上好日子。

史雷克應該是費利斯。霍爾曼在一次旅行之中想到的,我也最喜歡這個人物,因爲他非常純樸、敦厚,是一個地道的流浪兒。而服務員和店老闆是非常善良的,在史雷克剛去飯店工作時,店內的午飯幾乎讓史雷克連晚飯都不需要了。

其實,作者的用意是想讓孩子們從小學會獨立,鍛鍊小孩子們。

記得有一次,我練吉他遇上了一道特難的曲子,彈了七八遍都沒有會,我懊惱得都快抓住了。這時,我突然想起了《地下121天》中的史雷克,邊一個故事人物都可以獨自生存,那爲什麼我卻不可以獨自彈琴呢?

又彈了許多遍,雖不能不中斷地來一次,但至少也能磕磕絆絆彈下來了。這是一本書的魔力,可以使人自信起來。

人生中最重要的東西莫過於冒險和蛻變了,一旦經過,便能成爲像史雷克一樣英勇的少年。

《地直121天》是一本經曲好書,最適合有志向的青少年閱讀。

我喜歡《地下1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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