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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鄰居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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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維吾爾叔叔,他叫土爾遜,我們兩家做了八年的鄰居

我的好鄰居

土爾遜叔叔個子不高,嘴脣上的兩撇鬍子,向上翹着,就像阿凡提一樣。他一見到我,就一下把我抱起來,舉得高高的,不停地說:“這是我的好丫頭。”

白天,土爾遜叔叔在小區當清潔工,晚上,他就在小區門口的夜市上賣烤肉。“烤肉,烤肉,羊娃子肉,吃了烤肉,身體和羊娃子一樣”,噴香的味道加上他幽默的吆喝聲,使過往的行人不由得駐足停留。在我心目中,他是一個勤勞能幹的叔叔。

土爾遜叔叔還是個熱心腸,左鄰右舍誰家有什麼事找他,他都會想辦法幫忙。

媽媽說,她懷我的時候,特別喜歡喝牛奶、吃羊肉。爸爸是一名軍人,不能常回家,媽媽行走又不方便,就想讓土爾遜叔叔幫忙,他很爽快地答應了。於是,每隔幾天,他就會把新鮮的牛奶和羊肉送到我家。爸爸常說,我生下來時白白胖胖的,也有土爾遜叔叔的一份功勞呢!

土爾遜叔叔的袖子上始終套着一個紅袖標,上面印着4個字:治安聯防。我不懂,就問:“叔叔,‘治安聯防’是什麼意思?”他眨眨眼睛,小聲地對我說:“治安聯防’的意思嘛,就是幫助警察叔叔抓壞人抓小偷,不讓他們幹壞事。”

一次,一個小偷在小區門前的公交車站偷錢包,被發現了,大家一邊追一邊喊“抓小偷——抓小偷——”。小偷經過土爾遜叔叔的烤肉攤時,土爾遜叔叔一個箭步衝上去,緊緊抱住了,不論小偷怎麼掙扎廝打,土爾遜叔叔就是不鬆手,他的衣服被撕破了,鞋子也掉了,甚至還受了傷,但是他一點也不害怕,直到警察趕到現場。勇敢的吐爾遜叔叔就是我心中的英雄!

吐爾遜叔叔有個女兒,叫卡米拉,和我一樣大,我倆在一個學校上學,我們經常在一起讀書、玩耍。卡米拉跑步可快了,是我們年級的短跑冠軍呢,我和她經常比賽跑步,現在,我也是班裏的運動健將了。卡米拉特別愛看課外書,一到我家,她就站在書櫃前不停地看看這本,翻翻那本,我就把自己珍藏的幾十本故事書都借給她看。卡米拉還是我的小老師呢,在她的幫助下,我也會說幾句維語。

這就是我們的好鄰居,我們將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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