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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判案”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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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要寫毛筆字,因爲我要寫今天的內容,卻沒有帶字帖。我靈機一動,就向我的同桌借一下毛筆字貼。但是他借我是借我,但是他非要搗蛋,在黑板上用水畫了一幅畫,王冰琦見我同桌畫了,她也畫了。我看見旁邊的黑版可以寫,就要去寫,他卻說,不行,只能在這塊寫,我知道等他幹了,纔開始寫。

第一次“判案”

終於,我寫完了,因爲沒有帶毛筆字貼,所以,我只能寫鋼筆字帖。但是,我先看了一下我的抽屜,發現我的抽屜裏面沒有我的毛筆,就偷偷的看了一下我同桌的毛筆,他的毛筆和我的非常的像。我就懷疑是他沒有帶毛筆,因爲以前他就偷用過我的毛筆。我就問他:“這是誰的毛筆?”

“這是我的!”我同桌回答。但是我的疑心越來越大,就對他三番五次的提問,我幾乎所有的證據都知道了,就要打破他的謊言時,又找來了他的證人,王冰琦。我鬥不過他們兩個的嘴,就像在微機課上想辦法。再去微機課的教室路上,我想到了一個好辦法“物證”,因爲他們都喜歡下完微機課出去玩。我就可以仔仔細細的看毛筆了。於是,一下課,我就飛奔到教室,找到了兩個物證:1、就的鋼筆墨囊2、毛筆的筆蓋。

最後,在我的“證據”下,我的毛筆又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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